共同还款承诺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及其追偿权如何认定?

    2014年09月12日 作者:办公室
    TT
    答:借款合同纠纷中,由债务人的亲属、朋友或某企业出具共同还款承诺书的,共同还款承诺人明确表示愿意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其行为性质上属债务的加入,共同还款承诺人应与债务人一起视为共同债务人。债权人仅起诉债务人时,法院应向其释明可追加共同还款承诺人为被告,如债权人坚持不追加共同还款承诺人为被告的,可不予追加。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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