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农机女汉子的智慧

    2015年05月13日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5年5月9日 作者:邵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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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前,我是一名普通的乡镇农机化服务站工作人员。早在1973年,我就成为县里第一批妇女大型拖拉机手,后来还负责过运输、机耕、机械维修等工作,用现在流行的话说,我就是一名实打实的“女汉子”。
    2012年11月,因为一个契机我有幸成为了一名人民陪审员。从没想过我之前几十年来在农村工作积累下的丰富经验,有朝一日能够在审判事业上继续“发光发热”,我感到特别的激动和珍惜。
    几个月前,我参与陪审了一起农用汽车与修理店之间的纠纷案件。该案的原告方起诉称修理店没能将汽车修好,引起变速箱漏油,修理店存在过错,故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修理店则认为自己没有责任。由于原告未能提供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证据,主审法官没有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为此认为法官心存偏袒,庭后一再吵嚷着要上诉,且对法官充满抵触情绪,拒绝倾听法官的释明。
    由于我在农村从事农机配件销售工作长达30多年,在农机维修方面也可以算半个行家了,于是当时我主要针对原被告双方关注的争议焦点,并结合自己多年来从事农机配件销售工作所掌握的相关知识,从专业的视角对原告耐心解释道:“我认为这不是修理店的过错,因为驱动轮轴是你自己找熟人安装的,安装时由于没有将卡簧装上去,引起轮轴来回窜动才导致了变速箱漏油,所以并不是修理店没有修好,责任主要在你自己一方……”这一番专业细致的分析、平心静气的说理,令原告心服口服,最终不再继续纠缠。
    在两年多的陪审工作中,我一共陪审了225起民事案件、131件刑事案件,参与调解案件16起,得到了法官的好评和当事人的肯定,并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4年度优秀人民陪审员。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深深地感到这既是光荣的使命,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人民陪审员在法院和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我从心底热爱这份工作,并时刻督促和勉励自己要发挥好“桥梁纽带”的作用,绝不违反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努力使自己的陪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并为实现“法治中国梦”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责任编辑:邵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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