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谢贤芳:静水深流 以柔克刚

    2016年08月16日 来源:《浙江法制报》2016年8月15日 作者:邵珊珊
    TT


  清晨6点,李某打开大门,回头朝孩子喊了声,“快点,上学快迟到了。”一转头,迎面撞上了等候已久的谢贤芳。
  “李某,你好!”
  这声音,再熟悉不过了。原来,李某欠下了上百万的债务,经法院判决归还后,迟迟不予履行。每当电话那头响起这个声音,李某就会坚决挂断。谢贤芳找了他不止一次了,李某一直在“躲猫猫”。
  “都快过年了,你不还这钱,人家都过不上一个好年。”腊月天,谢贤芳冷得每说一个字,嘴巴都在哆嗦。更何况他为了找到李某,连夜从宁波赶到杭州,在其家门口蹲守了2个多小时。
  “我服了你了,这么冷的天,一大早守在我家门口。行了,我给你拿钱去!”
  这个标的上百万元的执行案件就发生在谢贤芳初任执行法官的时候。如今,谢贤芳已经是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就在前几天,他刚荣获“全省法院最美执行干警”称号。
  不畏艰难 他有水的韧性
  熟识谢贤芳的人,喜欢把他比做水。
  静水深流。
  静水者,儒雅、深邃,细雨无声;深流者,淡定、从容,胸有丘壑。这说的就是谢贤芳的故事。
  1993年,谢贤芳来到鄞州法院工作。23年来,他从一名青涩稚嫩的书记员,逐渐成长为可以独当一面的执行法官。
  2008年436件、2009年415件、2010年559件、2011年433件、2012年265件、2013年225件、2014年401件……这是谢贤芳在担任执行局局长之前,每年办结的执行案件数量。工作中每每遇到难案、要案、大案,谢贤芳从不服软,专啃“硬骨头”。
  一次,谢贤芳接手了一件上亿元标的额的案子。被执行人黄某从事燃料买卖生意。当时,国际燃料价格波动较大,黄某为等待一个更高的价格而迟迟不肯变卖燃料,导致申请执行人长时间拿不到执行款。为了这笔执行款,谢贤芳5次赶赴山东烟台。前几次,黄某威胁恐吓、恶语相向。谢贤芳态度不卑不亢,一次次为其讲解法律规定,分析经济形势,讲述人生哲学。第5次远赴烟台,谢贤芳终于说服了欠债不还的黄某主动变卖燃料,全额支付执行款。
  就像谢贤芳常说的那样,人生如水,要多一些“韧性”,少一些“任性”,才能扛住压力,一拼到底。
  顾全大局 他有水的情怀
  2008年,受金融危机重创,不少民营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倒闭,由此带来的连锁反应使得鄞州法院法官的办案量大幅攀升。当时,谢贤芳相继处理了多批案件数量、债权金额、涉案人数“三多”的大宗系列执行案件。这些案件的共同特点就是原告众多、涉案金额大、牵涉面广,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社会的不稳定。
  比如一批因红馆KTV娱乐公司停业倒闭引发的系列案件,涉案金额600余万元,144名职工被拖欠工资,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鉴于当时双方对立情绪十分激烈,谢贤芳先召集了职工代表,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再根据实际案情,第一时间控制被执行人遗留的财产。
  不过,法院先后2次组织拍卖都因没人报名而流拍。当时正值年终岁末,谢贤芳转变思维,从大局出发,积极与KTV的房东沟通协调,让房东先把KTV的音响设备买下来,再参与债权分配。这样既可以把他的损失降到最低,又可以让职工全额领到工资。房东最终接受建议,欠薪职工的燃眉之急也赶在元旦前得以化解。
  谢贤芳努力践行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8年来,他办理的案件没有一起因处理不当引起信访。
  创新领跑 他有水的活力
  对谢贤芳而言,办理执行案件只是展现了他一部分的工作能力。他的更多才华体现在对法院整个执行机制改革的推进上。
  2013年6月,鄞州法院分段式执行工作正式启动。这一改革模式要求在执行中贯彻分权制衡原则和集约操作理念,但在实践中如何操作,却没有任何经验可供借鉴。
  当时谢贤芳和同事一起紧急调研,根据辖区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再仔细分析每一位执行干警的性格特点,从而科学地设置出适合鄞州执行特点的分段式执行流程模式。这一改革创新大幅提高了执行效率,也经受住了实践考验:在收案量逐年攀升的压力下,鄞州法院执行标的清偿率、执结案中的实际执结率、实际执行率等质量指标始终在宁波市11家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2014年底,鄞州法院分段式执行工作受省高院执行局的充分肯定,并被誉为“鄞州模式”。
  从执行干警到执行局局长,谢贤芳以智慧与正义、责任与担当完成了角色的转型。他在获奖后说:“执行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司法公信和权威。作为一名执行法官,我将继续全心全意、认真负责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邵珊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