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从“心”出发

    2016年09月09日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6年8月21日 作者:陈应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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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搁下厚厚几沓“新鲜”的调解案卷宗,已是晚上八点三刻。疲惫使然,我泡上一杯苦丁茶,凝视叶片自由地舒展翻腾于清冽茶水中,初饮苦丁,细呷一口,苦尽甘来,香味四溢。顿时,我思绪万千。

     庭长曾微言大义:“法官化解矛盾纠纷如品一盏先苦后甜的苦丁茶,明知苦涩味延续比茶水在口中宛转的时间更长,也要坚持等待苦涩后的片刻甘甜。品茶须品茶的心,调案须调人的心,这需要积跬步以至千里的初心,安得广厦千万间的责任心,诲人不倦的耐心,会挽雕弓的赤子心,深入田间地头的诚心。”

     犹记得一年前,我刚褪去书卷气息步入法庭工作,应届毕业生的课堂理论面对司法实践,“五谷难分”的局促感日益凸显。书记员的工作除了开庭记录、整理卷宗,最吸引人的便是协助法官参与调解。每当看到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被成功化解;每当盎盂相击的当事人破镜重圆;每当对簿公堂化为阵阵和风细雨,我的内心便会无比柔软,法官“调判结合,以调为主”的审理思路愈加深入我心,才明白矛盾化解不仅是以法服人,亦是以情动人、以德育人。

     我庭一位女法官曾办过一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民事案子。被告张某购买二手车后不知车辆已经脱保,在路上行驶撞上原告叶某,致使其受伤。90后的张某听到叶某十几万的损失都需要由其承担,“哇”的一声跪在地上恸哭:“这可怎么办?我年纪轻轻从山西到宁波打工,车祸让我丢了工作,过完年刚结婚,老家也急着盖房子,家里没什么财产,这么大数额根本赔不起……”原告叶某家庭经济状况同样不佳,看到被告亦无力赔偿损失,家人陷入深深悲哀中。

     一场交通事故,让两个原本幸福的家庭都成为受害者。金钱尚可弥补身体受损,却补不回往日健康。案子该以什么思路去处理?如果选择调解,什么样的方案可行?如果调解不成进而判决,是否会产生执行困难等问题?诸多难题,让法官产生了一些困扰。

     缓和一段紧张的关系,不如挽救他们的心。然而,调利益和者易,调心和者难。矛盾纠纷的化解,更犹如一种夹带着使命感的行为艺术。

     细心研究案件后,法官毅然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她先针对该案的案情及处理模式给当事人进行法理阐释,随后分别向双方征求调解方案。她把原告的损失告知被告,亦把被告的困难转达给原告,并邀请被告同村有声望的“老娘舅”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联动促进当事人之间产生精神共鸣,进而推动调解进程。她又主动建议被告采纳分期偿还的方式履行付款义务,待双方情绪均有缓和之后,让他们面对面共处一室,引导他们达成调解协议。

     时值严冬,大雪纷飞,我跟随这位身怀六甲的女法官参与了调解的全过程。当事人签完调解协议,我们终于长舒了一口气,从没有觉得如此心安和轻松,回办公室才发现已过午饭饭点。两天后,女法官临盆。不久,原告踏雪送来一面锦旗让我转交给她,上面写道:耐心疏导依法调解,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一股热流从我心头涌起,此刻真正感受到“将心溶于调解,必回之以真心”的真谛。

     常言法外无情,诚然,法律虽为冰冷的框架条款,然而法官化解矛盾的智慧就在于做到法、理、情的有机协调。如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如何有序促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建立,如何学会在调解中发掘创新、锐意进取,是一门学问,是一门艺术,更多的是一份良苦用心。就像法庭的一位老法官说过:“追求案件质效不能形而上学,要能求心安,当事人心安,法官心安。”

     身边的同事们,也依然在法庭“全心调解、全力调解、全程调解”的原则下兢兢业业践行着他们的使命,架起一座座沟通人和人心灵鸿沟的桥梁:在我院家事审判改革背景下,加大调解力度,打造家事审判“和文化”;深入乡镇巡回调解,发扬“马锡五精神”,会同各职能部门联动调解;调解过程中更加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

     再饮苦丁茶,联系工作实际,我喝出了更多甜的味道。人生如茶,矛盾化解亦如品茶,法理基础为水,调解艺术为叶,若要轻舞飞扬,还需从“心”出发。

   

责任编辑:陈应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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