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鄞法(2011)41号]关于开展“法官与律师对话”系列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1年05月10日
    TT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

 

 

甬鄞法(201141

 


关于开展“法官与律师对话”系列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对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职业纪律约束,规范法官、律师之间的相互关系,在法纪框架内展开密切合作,鄞州区人民法院与鄞州区司法局拟开展“法官与律师对话”系列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主题、目的

本次活动以“搭建阳光平台,维护司法权威”为主题。将通过此次系列活动,深入探讨法官与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之间建立和谐健康、阳光对话制度的可能性和形式,把“私下沟通”转变为公开正常的沟通,维护司法的公正和公平。

二、活动内容

系列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深入调研(53日至620日)

1.“百名律师评法院”:由法院牵头,制作调查问卷,发放给一百名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征求他们对法官和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建立良性关系的意见和建议。

2.执业理念大讨论:由司法局牵头,在全区律师及法律工作者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如何服务社会”的大讨论。

3.基层联席座谈会:由法院牵头,选择一个基层法庭,与辖区内的司法所、人大及政协代表、基层法律工作者召开联席座谈会,广泛征求民意,寻找问题症结。

4.法院和司法局领导走访律师事务所:由法院和司法局领导联合分别走访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畅通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对法院的监督渠道,征集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假如我是当事人”:由法院主办,在法官中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的征文与演讲比赛,邀请律师代表作评委,增进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与监督。

6.“假如我是法官”:由司法局主办,在全区法律工作者中开展“假如我是法官”的换位思考,引导法律工作者从法官的视角看待问题,体会公平、正义的神圣性与重要性。

第二阶段:合作探讨(621日至720日)

7.文章征集:在法官及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中开展以建立和谐的法官与律师关系为主题的文章征集,由法院和司法局联合组织实施。

8.对话研讨:邀请法官及律师代表、基层法律工作者、各级领导举行理论研讨会,由法院和司法局联合组织实施

9.矛盾化解: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共同化解矛盾的攻坚活动,合力化解全区涉诉信访案件,由司法局主办,法院承办。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721日至810日)

10.制定规范:整合前两阶段的活动成果,由法院和司法局联合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通过制度形式在法官与律师之间搭建一个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共同探讨研究涉及法律程序的相关问题和相互关系中需要双方协商解决的问题,互通双方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

11.经验总结:总结系列活动经验,汇总数据,巩固经验,为继续深入做准备。

三、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法官与律师对话”系列活动,是区法院和区司法局积极实践中央政法委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活动、着力打造“阳光司法”的重要举措,请广大干警务必高度重视该活动,积极关注,踊跃参与,共同营造我区良好的司法氛围。

2.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开展“法官与律师对话”系列活动要紧密联系我区司法实际,紧密联系法官及律师(法律工作者)的工作,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务求活动达到实效。

3.加强宣传,注重整合。借助媒体开展舆论宣传,推动和促进活动开展,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和典型经验整合上报。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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