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 1月 20 日在宁波市鄞州区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松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打造质量新鄞州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1118件,办结19461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31.72%和27.21%,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诉讼标的总额62.82亿元。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11件。
一、坚持依法独立审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持宽严相济打击刑事犯罪,严把案件质量关。共受理刑事案件1946件,审结1940件,同比分别上升15.56 %和15.07%,判处罪犯2557人。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强奸、涉黑涉毒、敲诈勒索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427件,判处罪犯523人,其中68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假药等犯罪案件20件,判处罪犯25人。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经济犯罪案件21件,判处罪犯44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1件,判处罪犯23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人,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从宽,对796名具有从宽情节的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人犯等依法判处缓刑。加强人权保障,积极落实刑事被告人不着“识别服”出庭受审的规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234名没有钱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三年以上辩护率达95.49%。全面落实证据裁判规则,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重点防范冤假错案,正确把握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关,确保每个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调判结合化解民商事纠纷。坚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定纷止争。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979件,审结11100件,同比分别上升29.53%和29.70%,案件调撤率达74.37%。审结婚姻家庭、相邻纠纷、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教育、医疗等领域的涉民生案件1722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发挥家事专业审判优势,创新构建诉讼内外有机对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的“一庭一室一站”模式,获全省“平安家庭”建设工作经验推广。审结房屋买卖、租赁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637件,发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判白皮书,妥善处理奥克斯缔壹城和中海国际等群体性商品房预售合同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46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我区良好贸易投资环境。
强化司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深入贯彻新行政诉讼法,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02件,审结170件,同比分别上升74.14%和57.41%。严格落实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有效畅通行政案件入口,受理异地管辖案件35件。更加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成和解撤诉55件。积极应对土地征迁过程中引发的信息公开、履行法定职责等新类型纠纷,严格司法审查,加强释法析理,有效避免群体性诉讼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完善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工作机制,通过败诉案件通报、召开行政执法联席会议、举办新行政诉讼法讲座等举措,向行政机关建言献策,督促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9.10%,进一步助推“法治鄞州”建设。
深入推进执行高效运行机制。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共受理执行案件6682件,执结5941件,同比分别上升41.75%和27.24%,执结标的额9.22亿元。完善分段式执行模式,扩大“执行外勤通”软件适用,推进执行规范化,确保执行过程全程留痕。健全完善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户籍、出入境、婚姻登记、房地产等机制。完善24小时执行备勤制度,充分运用与公安机关联网协控机制,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已累计对1153名决定拘留但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实施布控,出警256次,抓捕192人,对其中的119人予以司法拘留,执行备勤工作获省委领导批示肯定。通过落实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典型案例、多渠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等措施强化信用惩戒机制,全年促使189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结到位金额958.9万元,被最高法院评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二、主动服务保障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保障重点工作依法推进。依法支持“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有效落实国土领域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模式,妥善处理重点工程涉案问题,既支持项目落地,又保障民生权益,共受理此类案件88件,裁定准予执行87件。积极配合机场三期工程和洞桥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等市、区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提供法律指导,确保项目依法顺利推进。继续助力“五水共治”工程,加大对违法排污者的惩戒力度,判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7件16人。依法支持环保部门处罚违法排污等行为,受理环保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67件,执结66件,执结率98.51%。
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成立金融案件审判庭,探索金融案件专业审判新机制,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824件,同比上升46.62%,结案标的额23.89亿元,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区域金融发展环境提供有力保障。建立破产案件审理常态化机制,共审理破产清算案件11件,依法引导不健康经济主体有序退出市场,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妥善审结涉及11家破产企业、300余名债权人、20余亿标的额的七鑫旗系列破产重整案件。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特色模式,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6件,依法制裁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营造我区良好创业创新环境。
主动服务社会综合治理。立足执法办案,梳理分析审判执行中反映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5份,有效延伸司法对优化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影响力。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578件次,通过判后答疑、主动约谈、司法救助、引导诉讼等途径共化解信访事项371件,化解率为64.19%。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依法处理一批有较大影响的非法信访案件,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等判处11人,社会效果良好。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有效提升司法公信
落实立案登记制,探索纠纷多元化解途径。出台落实立案登记制度有关规定,细化流程规范,确保收状登记、当场立案、一次性告知补正、不予受理裁定出具等立案工作规范一致,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立案登记制实施后首月收案1898件,当场立案1642件,立案数同比上升48.99%。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实现案件分流。委托人民调解1331件,调解成功率98.10%,办理确认人民调解协议983件。
完善诉讼便民举措,回应新时代公众需求。扎实开展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诉讼服务质量。完善12368司法服务热线,及时高效处理来电4708件,直接回复率97.77%。深入推行民事诉讼立案审查阶段调查令制度,方便当事人从有关部门获取立案所需的户籍、工商、婚姻登记等信息。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值班制度,由律师在立案大厅现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通过网上银行发放执行款9.8亿元、退还诉讼费4822万元。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缓减免诉讼费136.11万元,为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8.2万元。
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狠抓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构筑“三位一体”的办案流程全程公开格局。坚持以信息化促进司法公开,启动高清数字法庭改造工程,通过LED庭审直播、微博庭审直播、庭审视频点播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庭审过程透明度,促进庭审程序规范。深化生效裁判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倒逼法官提升裁判文书质量,裁判文书上网率100%。继续发挥网络司法拍卖优势,网拍率达100%,总成交额12.75亿元,平均溢价率28.98%,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156万元。优化公众信息获取渠道,发布微博400余条,推送微信原创电子报11期,新媒体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能力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主动适应审判形势需要,内挖潜力,配齐配强一线办案力量。通过青年法官导师制、司法实务培训、庭审观摩、法官挂职锻炼等举措,不断提升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的能力。细化审判节点管理等考核制度,对落实情况定期通报,推动审判质效提升。强化调研工作,注重理论成果与审判实务有效转换,被最高法院评为案例工作先进单位。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禁令”,“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2.67%。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规范司法礼仪抓形象公正,以规范庭审抓程序公正,以规范裁判文书抓实体公正。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过问案件记录制度,确保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全程留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出台《廉政约谈提醒办法》,发布首部廉政微电影,着力推进反腐倡廉与审判管理的有效衔接,教育和引导法官守住法律底线。对群众举报反映和上级交办信件做到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全年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主动汇报、通报法院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审执情况。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及部分法官履职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抓好整改与落实。继续做好定向联络各级人大代表工作,联络走访在鄞州区的省、市人大代表52名。5月,最高法院组织15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我院及姜山法庭,我院各项工作得到高度肯定。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总数增至250人,陪审率提升至97.02%。
各位代表,2015年,我院荣获“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称号,姜山法庭、望春法庭被省高院评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这些成绩和荣誉的取得,是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随着经济下行压力持续,以及立案登记制、新行政诉讼法实施等因素叠加,我院收案量高位剧增态势更加严峻,法官身心健康堪忧,人才流失现象严重。暴力抗法、威胁、恐吓法官等情况时有发生,各种干扰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现象尚未完全消除。二是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整体形势趋向良好,但仍存在庭审程序不规范、判决说理不清晰等现象。执行案件执结到位率不理想,与社会各界对法院生效裁判及时兑现的期望值仍有差距。三是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少数干警司法为民理念不牢固,“冷、硬、横、蛮”的现象偶有发生。极个别干警接待当事人和律师时还不够耐心细致,工作责任心不够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积极争取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逐步加以改进。
五、关于2016年法院的主要工作
各位代表,今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主动服务社会发展新常态,切实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有序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质量新鄞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妥善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对法院工作带来的影响,发挥好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分流、化解作用。更新刑事审判理念,树立法律正当程序思维,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直接言词原则,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长效机制。深入贯彻新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我区经济转型升级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进一步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更加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继续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建立健全更加严格、规范、有效的执行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利用自身职权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切实提高民事执行款物的实际到位率。
二是坚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探索落实法官员额制,建立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为重心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模式,同时抓好队伍思想稳定工作,确保平稳过渡。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配套机制,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探索事实审与法律审分离的陪审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民众参与司法活动的优势。深化涉诉信访改革,贯彻落实“诉访分离”精神,加大涉诉信访实质化解力度。加快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促进法官与律师关系积极健康发展,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坚持依托信息化推进司法公开。将信息化建设作为抓好阳光司法的重要切入点,积极运用“互联网+审判”创新成果,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庭审记录改革,倒逼庭审规范。加快诉讼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进程,有序推进远程电子阅卷。继续推进标准化门户网站和其他新媒体建设,形成更加多元、便捷、高效的司法信息公开渠道。规范裁判文书上网,进一步增强司法公开的实质性和互动性。
四是坚持落实便民举措回应民众需求。构建诉讼服务大厅、法院门户网站、12368司法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的诉讼服务中心,在加强服务和管理上下功夫,做实便民、惠民的诉讼服务。尽快完成网上案款退缴费系统改革,减少当事人诉累。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契合时代和社会实际的司法服务。
五是坚持贯彻“三严三实”强化队伍建设。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继续加强核心价值观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积极主动接受外界监督,坚决抵制不廉不公行为。落实领导干部、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重要岗位、关键领域和窗口部门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有效提升司法形象。强化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健全职业保障,切实保持队伍的稳定与优化。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我区“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