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保证特殊群体、特殊情况的纠纷案件得到及时处理,特建立和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为特殊群体、特殊情况的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提供快速处理的机制和平台。
二、对进入诉讼绿色通道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救助”的“五优先”原则。
三、进入绿色通道案件的范围:
(一)特殊群体的案件:
1、当事人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的;
2、当事人为现役军人、港澳台同胞、侨胞的;
3、当事人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4、当事人生活或经济确有困难的。
(二)特殊情况的案件:
1、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的案件;
2、部分涉及医疗费用、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
3、其他情况紧急确需优先办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