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条件

    2017年05月26日 作者: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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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作为一种独立适用的诉讼程序,申请再审不同于上诉,上诉的前提是一审裁判文书未生效,申请再审则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或者二审裁判文书。如果您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也可以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或者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您的再审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告撤销或者变更的;13、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按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您不能申请再审:l、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2、按照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3、按照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4、破产案件;5、适用特别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6、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

 

    如果您就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调解已经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调解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您需要另行起诉,而不能在本案中一并处理。

 

    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由再审或提审的人民法院在作出新的判决、裁定中确定是否撤销、变更或者维持原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书送达后,原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即视为撤销。

 

    再审中,人民法院发现原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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