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

    2015年07月30日 作者:蔡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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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执行人湖南尤特尔生化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市亿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于2015年8月5日14时15分于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听证。案号(2015)甬鄞执异字第17号。承办人项宇龙。
2、异议人蔡信桂与申请执行人黄定湖、被执行人胡意明执行异议一案于2015年8月5日15时30分于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听证。案号(2015)甬鄞执异字第18号。承办人项宇龙。
责任编辑:蔡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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