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首次尝试微博直播鄞州区第一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

    2013年12月18日 作者:余宁 马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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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回应新媒体时代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加大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司法公开中的运用,12月13日上午,我院对我区第一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在官方微博@宁波鄞州法院上进行了微博庭审直播,这是我院对微博庭审直播的首次尝试。本次直播共发布微博26条,在直播过程中被转发86次,评论35条,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今后,我院将继续选择典型性、新颖性、社会关注度高、教育意义强的案件进行微博庭审直播,以扩大司法公开方式,拓宽公众有序参与司法活动的渠道。
责任编辑:余宁 马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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