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团爱心小分队

    2014年01月03日 作者:张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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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我院邀请了宁波广播电视大学鄞州学院郑爱忠书记、鄞州实验中学何立民书记、下应街道司法所所长陈国通等7名爱心人士成立未成人社会观护团爱心小分队。
    爱心小分队的成员虽然职业不同,但都具有一定的心理学、教育学和法律基础知识,热心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述社会观护团爱心小分队的成员已报团区委审核通过,将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担任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员,教育、疏导抚慰涉案未成年人,使涉案未成年人顺利走出诉讼阴影,健康成长;同时在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开展社会调查、协助调解、判后回访,或在特定情形下接受法院的指定作为未成年人当事人的代理人等社会观护工作。
    我院将在涉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中全面启动社会观护制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各项诉讼权益,从而为更多的爱心人士提供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平台和切入点。
责任编辑:张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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