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区妇联、区司法局共同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

    2014年09月12日 作者: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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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稳定和谐,近日,我院与鄞州区妇女联合会、鄞州区司法局共同建立了鄞州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我院郑贤达副院长任副主任,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张宝琴庭长为委员会成员。
    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区域内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法律、婚姻家庭等领域的专家,指导区域内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婚姻家庭纠纷的动态和特点,提出合理的对策和简易;督导、评估、考核辖区内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工作。委员会下设一个调解室,位于鄞州区妇女儿童维权中心,调解室主要职责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受理化解一般的婚姻家庭纠纷,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工作。

责任编辑: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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