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9日,我院调解室收到95起被告为某公司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收到案件后,调解员金裕民老师向原告代理律师询问了案件情况,得知95起案件的原告均为被告承接工程的施工员,之前因被告未支付工资,其中93位原告曾向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被告于2018年1月27日前付清农民工工资170余万元,但被告至今未支付任何款项。现春节长假临近,大部分原告等着拿到工资返乡过年,但被告一直拖延,迫于无奈,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够尽快拿到工资。考虑到95起案件原告均为农民工,春节临近,其辛苦工作一年的工资一直被拖欠,对生活造成了影响巨大,金裕民老师迅速与小额速裁庭法官取得联系,告知了相关情况,希望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纠纷,帮助农民工早日取回劳动报酬。小额速裁庭楼力钧法官及助理朱琼收到案件后,立即联系被告公司负责人,并组织原告律师与被告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了调解。经过沟通,被告承诺在2018年1月31日前付清拖欠的95位农民工全额 1 778 244元。在法院组织下,原、被告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95位原告在得知案件顺利调解后,纷纷对法院、法官表示感谢。为让原告尽快可以领取款项,我院小额速裁庭正加班加点对95起案件进行立案并制作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