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理财产品协议书 银行职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800余万元

    2015年06月12日 来源:《浙江法制报》2015年6月11日 作者:尹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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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银行工作的便利,她以伪造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的方式吸收客户资金,与老公一起投资股票、开设公司,结果都失败告终。至案发,两人已非法吸储达1800余万元。昨天上午,宁波鄞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山东姑娘赵某是宁波某银行员工。2011年初,赵某与当时的男友开始谈婚论嫁,但两人经济能力都一般,于是,她打起了客户理财资金的主意。
  赵某利用自己银行职员的身份,以年化利率7%至8%的收益为诱饵,用伪造的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向客户出售理财产品,并谎称因是内部理财产品,所以网上银行系统查询不到。
  不少客户看赵某是银行的员工,收益率又比其他理财产品高出不少,便纷纷购买了她的产品。可是,赵某却将客户资金偷偷转入了她的个人账户中。
  赵某靠这个方法前后共筹集了60余万元资金,用于购车和支付新房首付。但此后,她开始发愁如何还钱的问题。对于这一难题,赵某知道,小她一岁的男友根本帮不上忙。
  赵某后来又结识了宁波男子钱某。钱某年长她几岁,虽然是刑满释放人员,但对她关爱有加,并在得知她欠有大额资金情况下,表示会同她一起努力归还。2012年10月,赵某与钱某登记结婚。
  为了早日归还从客户那里吸收的资金,夫妻俩想到了创业投资,可是投资的本钱从哪里来呢?赵某决定继续以伪造银行理财协议书的方式吸收存款。
  钱某先后用这些资金开设了蔬菜公司、网络公司、房屋租赁公司、调剂行等等,还曾投资期货、炒卖贵金属,但始终亏损。
  2014年7月上旬,一客户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却发现银行并没有将本金及收益打入账户,就到银行询问。而此时的赵某已从银行辞职回家,银行发现问题后,迅速与赵某联系。赵某在向银行提交了客户名单及明细后,就与老公钱某一起逃往外地。同年7月下旬,警方将二人抓获。
  经查,至案发时,夫妻二人已向20余位客户非法吸收存款人民币共计1800余万元。
  昨天,赵某和钱某一起站到了法庭上,两人都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我诚心地接受法律对我的惩罚,但是希望能让我在哺乳期多陪陪孩子,为此我愿意接受加倍的处罚。”在最后陈述阶段,刚生完孩子,尚在哺乳期的赵某失声痛哭。
  法院将择期对该案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尹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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