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的一个下午,宁波鄞州公安分局东吴派出所民警接待了一名90后小伙。小伙叫小梁,自称是来举报朋友偷窃的。
“几天前,我接到了朋友李某的电话,让我过去一下。等我到了他的住处才知道,原来他和徐某一起偷了别人的电动车。”小梁将李某的“罪行”娓娓道来,“李某说,他发现东吴某个村有一间出租房的窗户经常开着,而且这户人家会在靠近窗户的桌子上留一把钥匙,估计是为了防止忘记带钥匙进不了屋。李某发现了这一现象后,找徐某一起偷偷潜入这户人家,盗窃了一辆电动车以及一个银手镯和几百元现金。”
之后,小梁又一脸正义地说:“李某让我帮他保管一下电动车,等找好买家再出手,还说会分我一点钱。我一口拒绝了。我不能助纣为虐,左思右想,还是来举报了。”
民警调查发现,当地几天前确实发生过一起盗窃案,被盗一辆电动车以及其它钱物。
根据小梁提供的信息,警方将李某、徐某找来,但是经过一番仔细的调查核实之后,排除了两人的嫌疑。民警认为,是小梁在说谎。
当小梁再次出现在派出所,面对民警的质问,他马上承认是自己诬告陷害了李某。“我听一个村民说起发生了这么一起盗窃案,我因为以前的一些琐事,很不喜欢李某和徐某,就诬告他们。”
经验丰富的民警在和小梁的谈话过程中发现了新的疑点,又多次传唤他,小梁终于供述了实情,原来,他就是那个小偷。
小梁几年前来到宁波打拼,在工作中结识了老乡李某,并曾和李某一起租房居住。合租过程中,小梁经常被李某呼来喝去,更是受不了李某的好吃懒做,便对李某怀恨在心。而徐某则是李某的朋友,也曾因一些琐事与小梁闹过不愉快。
2016年6月,小梁路过东吴某处的出租房时,发现钥匙放在窗边桌上,便轻而易举地进入并实施了盗窃。之后,为了掩饰自己的罪行,也为了报复李某和徐某,他跑去了派出所。
小梁因诬告陷害和盗窃两项罪名,被法院判处拘役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