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对一批劳动争议执行案件进行处理

    2015年08月07日 作者: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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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4日,田某等19名职工来鄞州法院申请执行其与宁波市鄞州某工艺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上述当事人要求即刻领取被执行人拖欠的工资,执行督促窗口工作人员向领导汇报案件情况后,迅速与立案庭进行沟通,为其开辟了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对上述案件进行受理并着手处理。
经查,被执行人宁波市鄞州某工艺品有限公司已有另案正在鄞州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已查明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经法院督促,第三人于8月4日向法院汇款141000元,承办人员通知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来院商谈该案件的处理方案。
    8月5日上午,田某等19名职工再次来鄞州法院要求即刻领取被执行人拖欠工资。同日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来法院,向承办法官承认,上述职工是其带领到法院要求执行的,承办法官与其谈话过程中发现其目的是希望本院将另案中执行到位的执行款先行给付职工,以解决被执行人拖欠的工资,对其他债务延迟解决。现鄞州法院已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司法拘留15日,其被拘留后承诺想办法筹款。
    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执行中。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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