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一名被执行人迫于户外电子屏幕曝光压力 主动履行义务

    2015年09月28日 作者:执行局
    TT
    9月25日,鄞州法院一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得知自己将被法院予以户外电子屏幕曝光后,付清了全部款项。
    申请执行人郑某与被执行人吴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判决被执行人吴某赔偿申请执行人郑某经济损失13480元。案件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发现除一处房产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期间,承办法官多次联络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始终不接电话。承办法官随后了解到,被执行人在法院有一起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尚在执行中。后承办法官趁被执行人到法院处理其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时,找到被执行人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后果,通知其法院将在户外LED大屏幕上对其进行曝光。得知自己将因不履行付款义务而被法院在户外曝光信息,被执行人吴某当即主动付清了欠款,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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